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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区创业扶持政策详解

发布日期:2020-08-20 浏览次数:2096 打印 关闭

创业扶持政策

一、创业补贴政策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1.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芝罘区、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首次领取执营业照时间在2020年1月1日之后,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时仍正常经营,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2020年1月1日以后领取营业执照的,给予3万元补贴;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领取营业执照的,给予2万元补贴;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领取营业执照的,给予1.2万元补贴。

2.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注册地芝罘区、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时间在2020年1月1日以后,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时仍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创办实体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或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个人挂档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2014年1月1日之后领取营业执照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3.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

申请资料:

1.《创业补贴申领表》3份;(登陆www.ytsiyb.com→资料下载→创业服务科材料下载打印)

2.经营明细台账1份(提供申报当月前连续12(6)个月经营明细台账并盖公章,如业务单据);

3.企业财务报表1份(小微企业提供申报当月前连续12(6)个月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并盖公章);

咨询电话:6605528

(二)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1.创业人员为法定劳动年龄内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

2.2018年1月1日后领取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地在芝罘区;

3.租用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过场地租赁费用减免;

4.在所租赁经营场地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时仍正常经营;

5.租赁家庭成员房屋场所的以及租赁场所为工位形式的不列入申请范围;

6.最高3000元/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每次申报补贴时间段为一年。

申请资料:

1.《创业补贴申领表》3份;(登陆www.ytsiyb.com→资料下载→创业服务科材料下载)

3.经营明细台账1份(提供申报当月前连续12个月经营明细台账并盖公章,如业务单据);

4.企业财务报表1份(小微企业提供申报当月前连续12个月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并盖公章);

5.法人户口簿、租赁合同、经营场地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1份;

6.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提供毕业证书、副高级以上职称证书、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返乡农民工提供在外务工证明材料、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1份。

(咨询电话:6605528)

 

(三)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1.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册地在芝罘区;

2.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报酬。

3.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的符合条件就业岗位数量,每个岗位2000元,每个企业只能申请一次。

申请资料:

1.《创业补贴申领表》3份;(登陆www.ytsiyb.com→资料下载→创业服务科材料下载)

2企业财务报表1份(小微企业提供申报当月前连续12个月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并盖公章);

3.经营明细台账1份(提供申报当月前连续12个月经营明细台账并盖公章,如业务单据);

4.《吸纳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花名册登陆www.ytsiyb.com→资料下载→创业服务科材料下载打印,招用人员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1份;

5.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1份。

(咨询电话:6605528)

备注:

1.正常经营是指有正常营业收入。

2.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是指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的人员。

3.返乡农民工是指本市农村户籍(或身份证住址在乡镇以下),曾离开户籍所在县务工半年以上且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目前正在户籍所在县范围内创业的人员。

4.就业困难人员是指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者需先认定后领取营业执照。

5.小微企业:认定符合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小微企业名录,划型标准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

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借款人范围:营业执照注册地在芝罘区,法定劳动年龄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符合条件的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港澳台来鲁创业青年  

 条件:1.在申请地内自主或合伙创业(无在其他单位就业);2.申请人及配偶有良好的个人信用,具有还款能力。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标准: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各类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且合伙人、组织成员均符合借款人条件,按照每个创业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可申请不超过60万元贷款;信用社区从事服务业贷款最高为4万元。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3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

咨询电话:6605528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企业借款人的范围: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规定,且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条件: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还款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股东社会声誉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无重大诉讼案件;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标准:贷款额度最高300万元;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部分贴息,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2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咨询电话:6605528

(三)申请材料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材料(一式四份)

1.《烟台市创业担保贷款(个人)推荐表》;

2.《烟台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书》;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申请人及配偶的信用报告(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

5.申请人身份证及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不在同一户口簿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6.人员类别证明复印件: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证》《转业证》或《退伍证》;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假释证明书》或《刑满释放通知书》;高校毕业生及在校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生证》等,1份;

7.自然人反担保提供反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原件或抵押反担保提供可办理房产抵押的不动产权证复印件(10万元以下的免除反担保)。

(上述材料均一式四份,其中《申请书》、《推荐表》、《工资证明》可登陆“烟台市芝罘区创业培训网”www.ytsiyb.com→“资料下载”→“ 创业服务科材料”→“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材料”下载打印)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材料

1.《烟台市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推荐表》2份;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企业职工花名册(资格审核认定月份),及招用的符合条件人员类别证明复印件: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证》《转业证》或《退伍证》;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假释证明书》或《刑满释放通知书》;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精准识别卡1份。

5.企业财务报表1份(认定当月前连续12个月的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

(上述材料中的《职工花名册》、《推荐表》可登陆“烟台市芝罘区创业培训网”www.ytsiyb.com→“资料下载”→“创业服务科材料”→“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材料”下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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