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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区创业扶持政策

发布日期:2019-11-12 浏览次数:1253 打印 关闭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营业执照注册地在芝罘区,对2016年1月1日以后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时仍正常经营,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限制),给予2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的、符合上述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1.2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2014年1月1日以后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时仍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创办实体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或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个人挂档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创业人员,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

提交资料:1.《创业补贴申请表》3份(登录www.ytsiyb.com→资料下载→创业指导科材料下载打印); 2.创业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4.经营明细台账1份(申报当月前连续12月的经营明细账,如业务单据,个体工商户提供);5.企业财务报表1份(申报当月前连续12月的企业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月报或季报,小微企业提供)。  (咨询电话:6605528)


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2013 年 10 月 1 日以后注册成立,营业执照注册地在芝罘区,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下同)并与其签订 1 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以每个岗位20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申请资料:1.《创业补贴申请表》3份(登录www.ytsiyb.com→资料下载→创业指导科材料下载打印);2.创业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4.企业财务报表1份(申报当月前连续12月的企业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月报或季报,小微企业提供);5.吸纳登记失业人员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花名册1份(招用人员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还应提供毕业证复印件,《花名册》登录www.ytsiyb.com→资料下载→创业指导科材料下载打印);6.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1份。   (咨询电话:6605528)

 

三、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2018年1月1日以后首次领取营业执照且注册地在芝罘区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毕业 5 年内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租用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过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正常经营一年后,最高给予3000元/年的创业场所租赁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材料:1.《创业补贴申请表》3份(登录www.ytsiyb.com→资料下载→创业指导科材料下载打印);2.创业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4.经营明细账1份(申报当月前连续12月的经营明细账,如业务单据,个体工商户提供);5.企业财务报表1份(申报当月前连续12月的企业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月报或季报,小微企业提供);6、法人户口簿、租赁合同、经营场地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1份;(夫妻双方未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另一方的户口簿及结婚证复印件)7、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提供毕业证书、副高级以上职称证书、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返乡农民工提供在外务工证明材料,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咨询电话:6605528)

 

四、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营业执照注册地在芝罘区,法定劳动年龄内,烟台市户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职工、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从事除国家限制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以外的商贸、服务、生产加工、养殖等各类经营项目。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可以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15万元;信用社区从事服务业贷款最高为4万元;按2年(第1年,第2年)全额贴息,每次贴息年限最长为2年,累计申请次数不超过3次。

提交材料:1.《烟台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书》;2.《烟台市创业担保贷款(个人)推荐表》;3.营业执照复印件、《商业计划书》;4.申请人及配偶的信用报告(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5.申请人身份证及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6.人员类别证明: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证》、《退伍证》、《转业证》等,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的精准识别卡;7.反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原件(房产抵押需提供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备注:上述材料均一式四份,其中《申请书》、《推荐表》、《商业计划书》、《工资证明》可登陆 www.ytsiyb.com→资料下载→ 创业指导科材料→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材料 下载打印)   (咨询电话:6605528)

 

五、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符合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且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从事除国家限制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以外的商贸、服务、生产加工、养殖等各类经营项目。可以申请贷款额度最高300万元;按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同期限最长2年贴息,累计申请次数不超过3次。

提交资料: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2.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认定当月企业职工花名册,及招用的符合条件人员类别证明各1份: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证》、《退伍证》、《转业证》等,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的精准识别卡。4.《烟台市小微企业贷款推荐表》2份。(备注:上述材料中的《职工花名册》、《推荐表》可登陆www.ytsiyb.com→资料下载→创业指导科材料→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材料 下载打印)  (咨询电话:660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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