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

芝罘区开展创城宣传月活动

发布日期:2010-3-25 17:09:20 浏览次数:1775 打印 关闭

  3月20日,为把创业优惠政策送到群众手中,服务创业、鼓励创业,芝罘区创城领导小组、创业指导中心联合芝罘区委宣传部、人事局、银海投资担保公司等相关创城小组成员单位在市区文化广场开展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宣传月活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领导申秀珍同志,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李胜刚同志等到现场进行了参观指导。

  芝罘区在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中敢为人先,开拓创新,实现四大突破性政策。

    1、优厚的纳税奖励:创业者在辖区内创办企业并稳定经营二年以上的,自第二年起,按企业所缴纳的区级地方财政收入比上年新增部分的30%奖励,期限不超过三年。

    2、丰厚的财政补贴:城镇各类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参照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群体就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有关规定,给予创业者本人1年期50%的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安置失业人员达到3人以上,并按规定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的,给予创业者本人1年期的社会保险补贴。创城期间,区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200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用于创业人员的创业场所租赁、创业宣传和创业专家咨询顾问团开展工作等经费补助。

    3、宽松的小额贷款政策。推动信用社区与经办银行的合作,对经信用社区推荐小额担保贷款数额在2万元以下的,免予提供反担保。

  4、激发式创业明星表彰。进一步发挥创业成功者的示范效应,激励更多的人通过创业解决就业问题,对稳定经营一年以上的企业创业者,按个人申报、社区推荐、公开评选的方式,每年评选“十佳创业明星”颁发获奖证书,给予1万元现金奖励。“十佳创业明星”获得者所在企业将同时被评选为创业示范户。工商部门提供工商年检绿色通道,并减免相关费用;劳动、财政、担保公司、银行部门根据企业规模优先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用于扩大再生产。

  与此同时,各街道办事处、园区也在辖区启动了宣传月活动。其中奇山街道办事处组织了“集中宣传日”活动,在辖区设立创业宣传咨询点,积极宣传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意义、宣传促进创业的优惠政策、宣传促进创业的典型事例。与此同时,卧龙园区与黄务街道办事处利用“赶大集”的机会,也设立了创业宣传咨询点,进行创业优惠政策宣传活动。此外,向阳街道等办事处也开展了宣传活动。

(编辑:于芳;摄影:刘明强)

电话:0535-6605527, 6605536, 6630205, 6630951 E-mail:siyb@tom.com,zfupxbu@163.com,zfsiyb@sina.com
地址:华茂街30号(房产交易中心对面,原商校院内西楼五楼、南楼七楼) 邮编:264001
版权所有 © 烟台市芝罘区创业培训中心 鲁ICP备110222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