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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担保贷款须提供资料

发布日期:2010-4-7 17:18:59 浏览次数:3548 打印 关闭

一、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人员范围:芝罘区属登记失业人员

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1.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四份(户口不在一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五份)。

*2.个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五份。

*3.个人或企业负责人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五份。

 4.个人或企业负责人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五份。

*5.贷款担保申请书打印版五份。

*6.商业计划书打印版五份。

*7.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五份。

*8.第三方保证的信用担保意向书五份。(可以复印)

*9.贷款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五份。【注:⑤】

*10.《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审批表》五份。(可以复印)

注:①以上所有提交材料必须为A4纸张;

  ②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能用复写纸复写;

  ③以上资料复印件要求一式五份;

  ④带“*”为必须提交资料。

  ⑤第三方担保人范围: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金融、邮政、电信、电业及上市公司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及企业法人代表。

咨询电话:6602971(调研科) / 6605536、6630205(培训中心)

(责任编辑:刘明强)

电话:0535-6605527, 6605536, 6630205, 6630951 E-mail:siyb@tom.com,zfupxbu@163.com,zfsiyb@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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