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

芝罘区创城宣传月活动方案

发布日期:2010-3-17 11:37:06 浏览次数:2473 打印 关闭

根据区委区政府《芝罘区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和区府办《关于加快推进我区创城重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今年3月为我区创城工作宣传月,为做好此项宣传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按照全区群众大会和经济会议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创业促就业活动,激发全民创业热情,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充分发挥创业促就业的倍增效果,推动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主题

优化创业环境,激发创业热情

三、宣传内容

(一)创业优惠政策

(二)创业典型宣传

四、宣传标语

1、以创业促发展,以创业促就业,以创业促和谐。

2、弘扬创业精神,营造创业氛围,打造创业品牌。

3、培育创业骨干,关注百姓就业。

4、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

5、全社会齐心协力支持创业,全民满怀豪情投身创业。

6、加快芝罘发展,激发创业热情。

7、弘扬创业精神,优化创业环境,激发创业热情。

8尊重创业,服务创业,保护创业

9、科学发展,和谐创业

10、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齐创业

11围绕创业抓服务,抓好服务促创业

12、落实创业政策,激发创业活力

13、政策靠国家,创业靠大家

14、增强全民创业意识 激发全民创业热情

15创业有功 致富光荣

16就业是安民之本  创业是富民之道

17千军万马闯市场,千家万户创大业

五、活动安排

(一)政策宣传咨询日

1、时间:320(星期六)上午900-1100

2、地点:文化广场

3、参加单位:区委宣传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财政局、工商局、地税局、银海担保公司等相关创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街道办事处(园区)。

4、部门职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媒体,对创城活动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创城宣传月活动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咨询、指导服务,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和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的宣传。负责本次宣传月活动的标语制作,创业扶持政策宣传资料的编印。

人事局:负责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咨询、宣传材料的印制。

工商局:负责创业者的开业指导、收费减免政策的咨询、宣传材料的印制。

税务局:负责税收减免政策的咨询、宣传材料的印制。

银海担保公司:负责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咨询、宣传材料的印制。

5、要求:参加活动的单位要设置政策咨询台,每个部门要安排2名工作人员到现场,接受群众政策咨询。有条件的单位可制作看板,供群众观看。

(二)街道社区宣传

320,各街道、园区要进行创业标语口号宣传,每个街道办事处、园区在本辖区主要路口设置宣传标语或宣传牌,每个社区居委悬挂1条以上条幅。

(三)媒体宣传

1、同市就业办、烟台日报传媒集团联合推出“2010年烟台人创业、创新、创富”大型报媒宣传(策划方案附后)。

2、在烟台电视台4台,开设创业促就业专题栏目,相关单位要在专栏中,宣讲政策,鼓励创业。

3、创业典型宣传。对参加我区创业培训,成功创业的学员,择优选出5名,进行典型报道。同时,推出5个创业场所较好、就业人数较多的创业企业,作为创业者实习基地,加挂“创业实习基地”牌子。

(四)就业办在公共就业服务大厅设立创业服务窗口,利用芝罘区创业网、综合服务大厅的LED显示器集中宣传创业促就业工作开展情况。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部门单位要将创城宣传活动作为今年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开展相关的活动,并动员辖区及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二)创新思路。除了按照上述安排外,各职能部门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安排开展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多渠道丰富宣传内容,做到活动亮点纷呈,特色鲜明。

(三)力求实效。活动重点以突出创业带动就业为主,紧紧围绕宣传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加强创业就业政策的宣传,注重实效。

(四)配合联动。各街道、园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因地制宜发挥各自优势,积极踊跃参加宣传活动月的各项活动,相互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创业促就业工作的合力。

 

 

 

烟台市芝罘区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310

电话:0535-6605527, 6605536, 6630205, 6630951 E-mail:siyb@tom.com,zfupxbu@163.com,zfsiyb@sina.com
地址:华茂街30号(房产交易中心对面,原商校院内西楼五楼、南楼七楼) 邮编:264001
版权所有 © 烟台市芝罘区创业培训中心 鲁ICP备11022249号